本文目录一览:
- 1、离谱!男子在公司电脑植入木马,盗取6万多条快递信息,盗取的信息有何用?
- 2、制造木马病毒是违法的么?
- 3、木马病毒是谁发明的
- 4、谁能告诉我木马病毒是什么时候研发的,研发人又是谁?
- 5、世界上第一个发明病毒木马的哪个家伙?
离谱!男子在公司电脑植入木马,盗取6万多条快递信息,盗取的信息有何用?
盗取这些信息可有用处了,首先犯罪嫌疑人可以将这些信息卖给诈骗集团,诈骗集团再根据这些信息实行诈骗。比如说,有时候我们在网上买了一件东西,然后就会接到一则诈骗电话,对方称自己是电商客服,由于快递包裹出现了问题,现在可以让消费者申请理赔。由于对方能够说出快递包裹上面的所有信息,没有经验的消费者就以为真的能够拿到赔偿款,最后一步步掉入骗子设置好的骗局中。
这件事的具体情况。
萧山某电商平台报警称,公司最近有很多客户反映接到了理赔诈骗电话与短信,但客户的信息,公司并没有对外透露,于是怀疑有人非法获取了的客户信息。了解情况后,警方立即展开了调查,通过监控发现,有一名陌生男子,趁着大家不注意跑到办公室,在电脑上不知道操作了什么。后来该陌生男子被警方抓获,王某承认,自己主要通过U盘往电脑里面植入木马病毒,这样就能够在远程获得公司内部的客户信息。而这种行为已经做了多次,曾在杭州、金华等电商公司采取了相同动作,一共过去了6.5万条私人信息,非法获利的7.5万元。
对于这件事我有何看法?
随便在别人电脑上插一下U盘,就能够拿到6、7万, 这个钱未免也太好赚了,难怪那么多人想要通过这种途径发财致富。不过该行为始终见不得人,总有一天会被警察抓获。所以劝大家赚钱应该走正规渠道,为了钱而失去了自由,失去了清白,实在有些不值。通过这件事也提醒各位,平时如果接到类似理赔诈骗电话,千万不要相信,快递有任何问题直接去电商平台,找客服解决就好。
制造木马病毒是违法的么?
制造木马病毒属于违法行为。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有以下规定:
第二十三条 故意输入计算机病毒以及其他有害数据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的,或者未经许可出售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的,由公安机关处以警告或者对个人处以5000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以15000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除予以没收外,可以处以违法所得1至3倍的罚款。
第二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另外,刑法第286条中明确规定:“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影响计算机系统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依照以上的规定处罚。”
因此,制造木马病毒属于违法行为。
木马病毒是谁发明的
自从美国学生弗里德-科恩以测试计算机安全为目的编写首个电脑病毒以来,全球电脑 病毒到本周迎来了二十周岁的“生日”,目前世界上约有6万多种电脑病毒,它们已经从最初给用户带来小麻烦发展到严重威胁电脑和网络的安全。 病毒写手已经开始利用最新的技术,而且病毒也开始通过网络进行更加快速的传播并引发混乱。科恩在南加州大学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编写了世界上第一个电脑病毒,他将病毒加载到了一个名为VD的图形软件中,然后病毒隐藏在VD软件中并通过电脑系统进行传播。 科恩编写这一电脑病毒的最初目的仅仅是为了实验,他发现自己的病毒可在不到一个小时内传播到系统的各个部分,最快的传播速度是5分钟。 科恩1983年11月10日在一个电脑安全研讨会上公布了自己的研究结果,科恩在论文中充满预见性地指出:“病毒可在电脑网络中象在电脑之间一样传播,这将给许多系统带来广泛和迅速的威胁。” 电脑病毒首先针对IBM电脑编写,此类电脑病毒中最早的一个是1986年出现的“Brain”病毒,它来自巴基斯坦,很明显编写人是为了监视对他们电脑程序的盗版行为。随着“Brain”电脑病毒的出现,此后名为“Lehigh”、“Jerusalem”、“Cascade”和“Miami”的病毒也纷纷问世。
希望采纳
谁能告诉我木马病毒是什么时候研发的,研发人又是谁?
计算机病毒最早出现在70年代 David Gerrold 科幻小说 When H.A.R.L.I.E. was One.最早科学定义出现在 1983:在Fred Cohen (南加大) 的博士论文 “计算机病毒实验”“一种能把自己(或经演变)注入其它程序的计算机程序”启动区病毒,宏(macro)病毒,脚本(script)病毒也是相同概念传播机制同生物病毒类似.生物病毒是把自己注入细胞之中。
世界上第一个发明病毒木马的哪个家伙?
电脑病毒的概念其实源起相当早,在第一部商用电脑出现之前好几年时,电脑的先驱者冯·诺伊曼(John Von Neumann)在他的一篇论文《复杂自动装置的理论及组识的进行》里,已经勾勒出病毒程序的蓝图。不过在当时,绝大部分的电脑专家都无法想像会有这种能自我繁殖的程序。
1975年,美国科普作家约翰·布鲁勒尔(John Brunner)写了一本名为《震荡波骑士》(Shock Wave Rider)的书,该书第一次描写了在信息社会中,计算机作为正义和邪恶双方斗争的工具的故事,成为当年最佳畅销书之一。
1977年夏天,托马斯·捷·瑞安(Thomas.J.Ryan)的科幻小说《P-1的春天》(The Adolescence of P-1)成为美国的畅销书,作者在这本书中描写了一种可以在计算机中互相传染的病毒,病毒最后控制了 7,000 台计算机,造成了一场灾难。 虚拟科幻小说世界中的东西,在几年后终于逐渐开始成为电脑使用者的噩梦。
而差不多在同一时间,美国著名的ATT贝尔实验室中,三个年轻人在工作之余,很无聊的玩起一种游戏:彼此撰写出能够吃掉别人程序的程序来互相作战。这个叫做"磁芯大战"(core war)的游戏,进一步将电脑病毒"感染性"的概念体现出来。
1983年11月3日,一位南加州大学的学生弗雷德·科恩(Fred Cohen)在UNIX系统下,写了一个会引起系统死机的程序,但是这个程序并未引起一些教授的注意与认同。科恩为了证明其理论而将这些程序以论文发表,在当时引起了不小的震撼。科恩的程序,让电脑病毒具备破坏性的概念具体成形。
不过,这种具备感染与破坏性的程序被真正称之为"病毒",则是在两年后的一本《科学美国人》的月刊中。一位叫作杜特尼(A.K.Dewdney)的专栏作家在讨论"磁芯大战"与苹果二型电脑(别怀疑,当时流行的正是苹果二型电脑,在那个时侯,我们熟悉的PC根本还不见踪影)时,开始把这种程序称之为病毒。从此以后我们对于这种具备感染或破坏性的程序,终于有一个"病毒"的名字可以称呼了。
第一个真正的电脑病毒
到了1987年,第一个电脑病毒C-BRAIN终于诞生了(这似乎不是一件值得庆贺的事)。一般而言,业界都公认这是真正具备完整特征的电脑病毒始祖。这个病毒程序是由一对巴基斯坦兄弟:巴斯特(Basit)和阿姆捷特(Amjad)所写的,他们在当地经营一家贩卖个人电脑的商店,由于当地盗拷软件的风气非常盛行,因此他们的目的主要是为了防止他们的软件被任意盗拷。只要有人盗拷他们的软件,C-BRAIN就会发作,将盗拷者的硬盘剩余空间给吃掉。
这个病毒在当时并没有太大的杀伤力,但后来一些有心人士以C-BRAIN为蓝图,制作出一些变形的病毒。而其他新的病毒创作,也纷纷出笼,不仅有个人创作,甚至出现不少创作集团(如NuKE,Phalcon/Skism,VDV)。各类扫毒、防毒与杀毒软件以及专业公司也纷纷出现。一时间,各种病毒创作与反病毒程序,不断推陈出新,如同百家争鸣。